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114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三期)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已于2021年2月1日,完成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公司
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85,300股。公
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第四期)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52,492,921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3,899,100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为248,593,821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在《证 券 日 报》、《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1年10月20日刊登了《康达新材料(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2021年 11月 4 日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刘丙江主持此次股东大会。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计 13 人,代表股份 61,083,3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4.5715%。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1 人,代表股份 14,774,15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5.9431%。
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具体情
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75,851,0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5,88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3%;反对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8,065,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5,88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3%;反对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8,065,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5,88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3%;反对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8,065,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5,88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3%;反对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8,065,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5,88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3%;反对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8,065,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5,88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3%;反对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8,065,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5,88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3%;反对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8,065,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5,88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3%;反对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8,065,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5,88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3%;反对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8,065,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5,88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3%;反对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8,065,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5,88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3%;反对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8,065,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5,88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3%;反对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8,065,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5,88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3%;反对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065,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5,88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3%;反对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065,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5,88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3%;反对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8,065,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5,88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3%;反对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065,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5,88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3%;反对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拟认购本次公司非公开发
行的股票,因此对议案 2-8 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73,551,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302,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580,4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903%;反对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 2,302,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5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3,551,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302,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580,4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903%;反对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 2,302,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5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的股份数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