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债权人通知书

证券之星 2021-11-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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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8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11 月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0 日、2021 年 11
月 5 日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合计 345.80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股
份总数 1,800 万股的 19.21%和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0.51%。回购注销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将由 68,261.40 万股变更为 67,915.60 万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
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发出的债权
人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
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
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
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如有上述要求的债权人可按下述方式向本公司申报债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按以下地址寄送
其债权资料: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中信泰富大厦 38 楼、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
街1号
  收件部门:航锦科技证券部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邮政编码:430014、125001
  特别提示:邮寄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按以下传真号码发送其债权资料:
  传真号码:027-82200882、0429-2709818
  收件部门:航锦科技证券部
  特别提示:传真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需出具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出具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
然人的,需同时出具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热线:027-82200722、0429-2709027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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