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3 股票简称:罗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8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0 日刊登于《证 券 日 报》
《证
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因部分激励对象已从公司离职,根据《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其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条件,公司董事会决
定对其第二和第三个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266,665 股,该部分股份注销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463,955,920 股减少至 1,463,689,255 股,注册资本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
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
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
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午 13:00—17:00
联系人:证券事务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201210
联系电话:021-38867666
电子邮箱:IR@luoxin.cn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
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