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之家: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1-1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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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88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以 集 中 竞 价 方 式 回 购 部 分 社 会 公 众 股 份 (第 二 期 )的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1 年 11 月 2 日召
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
公司 A 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在
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
购股份数量为 6,250 万股,按照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0.96%;若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3,125 万股,
按照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8%。具体回
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
期间的减持计划尚不明确;公司将密切关注前述人员的减持计划,并按照有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购价格上限,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
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内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
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
注销的决议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的有关
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且可能存在
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的风险;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投资者信心,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
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
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
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
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
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
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
购股份数量为 6,250 万股,按照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0.96%;若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3,125 万股,
按照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8%。具体回
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票: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六)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币 5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按照回购金额上限人
 民币 5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8.0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民币 2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8.0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
 情况如下:
                                      回购后               回购后
               回购前
                                (按下限 25,000 万元测算) (按上限 50,000 万元测算)
股份类别
                        比例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                       (%)                      (%)
一、限售条
件流通股/   5,769,048,178   88.36     5,800,298,178    88.84   5,831,548,178   89.32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     759,988,721   11.64      728,738,721     11.16    697,488,721    10.68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6,529,036,899   100.00     6,529,036,899   100.00   6,529,036,899   100.00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后               回购后
               回购前
                                 (按下限 25,000 万元测算) (按上限 50,000 万元测算)
股份类别
                        比例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                        (%)                      (%)
一、限售条
件流通股/   5,769,048,178    88.36     5,769,048,178    88.78   5,769,048,178    89.21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6,529,036,899   100.00     6,497,786,899   100.00   6,466,536,899   100.00
   注 1:表中涉及到的公司总股本按照最新披露的 6,529,036,899 股计算;
   注 2: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七)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
 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为 542.44 亿元(未经审计,
 下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65.04 亿元,货币资金为 70.09 亿元,合并
 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7.92%。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约占
 公司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货币资金的 0.92%、3.03%和 7.13%,
 依然保持在合理区间。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股份
 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
 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建立和完善员工与企
 业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
 康发展,有利于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本次回
 购实施完毕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
合公司上市条件,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八)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
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
持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
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起的六个月内,拟通过法律法
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合计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707 万元,并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 6 个
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6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2)。
  经自查,在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增持数量     增持金额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东姓名        增持方式
                    (万股)     (万元)          (%)
  汪林朋        集中竞价   306.09   1,582.52     0.0469
  王宁         集中竞价   37.73    199.96       0.0058
  郝健         集中竞价    1.50     7.88        0.0002
  陈亮         集中竞价    1.84     10.01       0.0003
  杜学刚        集中竞价    0.50     2.55        0.0001
        合计          347.66   1,802.92     0.0533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
的行为。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
的增减持计划尚不明确;公司将密切关注前述人员的增减持计划,并按照有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
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汪林朋。提议人向公
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其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
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投资者信
心,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
  截至提议提交日,提议人汪林朋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
所增持的公司股份。除前述情况外,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其提议前六个月内
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在本次回购期间尚无其他明确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汪林朋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
市场的行为。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
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在披露回
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实际实
施进度。
  若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本次回购股份因激励对象放弃认购
股票等原因未能全部授出,则对应未转让或未全部授出的回购股份将依法注销。
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法》关于减资的相关决
策及公告程序。
     (十一)对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
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等;
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视具体情况宣布本次股份回购的完成或终止;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审议程序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及 2021 年 11 月 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履行决策和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
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增强公司股
票的长期投资价值和投资者的信心,进而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具有必要性。
民币 5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
金。根据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资金状况,公司拥有足够的自有资金和能力
支付本次股份回购价款,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方案合理、
可行。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一)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
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二)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
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于股份回购完成之后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
限内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
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
份注销的决议后,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且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
供相应的担保的风险;
  (五)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
仅可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二)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日内予以披露;
外披露未能实施该回购方案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在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中,将实际
回购股份数量、比例、使用资金总额与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
方案进行对照,就回购实施情况与方案的差异作出解释,并就回购股份方案的实
施对公司的影响作出说明。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开户办
理确认单》
    ;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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