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 独立董事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1-0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
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440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根据中国证监
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
等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在认真审阅了有关
资料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相关问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科学、合
理的原则制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指标等要素,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业绩指标等要素设置合理,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促
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能够发挥长期激励效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相关规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朱玉杰          林安中           杜吉生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捷佳伟创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