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2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披露的《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10月2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
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
喆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
喆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联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宁波国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
区国钰坤元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