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证券代码:002420 公告编号:2021-05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谢金成
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 2021 年 8 月 4 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 1,860,343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
公司总股本 0.46%。
因谢金成先生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谢金成先生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 日,谢金成先生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谢金成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时承诺:自毅昌科技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及间接持有
的毅昌科技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毅昌科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及间接持有毅昌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毅昌科技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谢金成先生正常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
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谢金成先生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督促谢金成先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