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给我们提供了拟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资料。
作为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实
事求是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
职。经认真审议《关于控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我们基于专业能
力独立判断,现就下述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杭州一城停车服务有限
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顺利推进杭州九堡停车场项目建设,满足项
目顺利开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城投为其全资子
公司一城停车申请的银行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署页)
王 啸
丁化美
刘文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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