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风电: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证券之星 2021-1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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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风电   601016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时间: 2021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4:00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2 号
          节能大厦 A 座 12 层会议室
  出席人员:公司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等。
  会议主持人:刘 斌 董事长
  会议记录人:李欣欣
  会议议程:
  一、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读本次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宣布现场会议股东到会情况;
  二、宣读议案:
  (一)《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由已办理发言或提问登记
手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照发言登记的先后顺序发言或提问,在上
述人员发言或提问完毕后,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方可发言或提问);
  四、请股东推选 2 名股东代表作为计票人;请监事会推选一名监
事,与现场律师共同作为监票人;
  五、现场投票表决;
  六、现场计票,宣读现场投票结果;
  七、现场会议暂时休会,将现场投票结果传送至上海证券交易
所,等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反馈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及现场投票的合
并投票结果;
  八、休会结束,主持人宣读合并投票结果;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正常
秩序,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
下议事规则:
  一、董事会指定公司证券事务部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
面的事宜。
  二、有权出席本次大会的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11 月 9 日(星
期二)下午股票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上述人员应该
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要求办理会议登记。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
等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
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在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
的股东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前终止登记。当会议登记终止
后,未登记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
  五、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二十分钟,股东
在大会上要求发言,需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发言顺序根据登记次
序确定。发言内容应围绕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
不超过五分钟。
  六、公司董事长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
题,回答每个问题的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七、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项议案表决只能在
“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任选一栏划上“√”,不
填或多填按弃权处理。
  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
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八、现场投票表决前,请股东推选 2 名股东代表作为计票人;
请监事会推选一名监事,与现场律师共同作为监票人。
  九、投票结束后,在现场律师的见证和监票人的监督下,由
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协助计票人统计投票结果,并将该结果
(在网络投票结束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传。公司将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的合并结果做出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要由
出席会议的股东(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议案一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 2 名股权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
司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20,000
股进行了回购。本次回购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由 5,013,052,000
股变更为 5,012,632,000 股(最终股本变化以注销完成为准),
注 册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5,013,052,000 元 减 少 至 人 民 币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
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将按照《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资等事宜。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
网站发布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1-092)。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 2 名股权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
司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20,000
股进行了回购。本次回购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由 5,013,052,000
股变更为 5,012,632,000 股(最终股本变化以注销完成为准),
注 册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5,013,052,000 元 减 少 至 人 民 币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将原“第四条 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19 日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778
万股,并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向 8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 万股,并于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向 12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3,111.20 万股,
并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增加
至 498,667.20 万股。”
   修订为:“第四条 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19 日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778
万股,并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将原“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1,305.20 万
元。”
   修订为:“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1,263.20 万
元。”
   三、将原“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01,305.20 万股,全
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订为:“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01,263.20 万股,全
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
网站发布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1-092)及《公司章程》(2021 年第二次修订)。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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