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 关于签订压缩机产品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1-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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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1-66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与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赛(太原)生物”或“发包人”)
于2021年9月9日就“新建大型集中式压缩空气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签订了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签约合同总额为人民币30,900.00万元(含税)。项目由金通
灵总承包建设,其中合同约定土建施工由凯赛(太原)生物负责。
陆仟壹佰捌拾万元人民币(小写:¥6,180.00万元)。公司秉持严谨审慎公告的态度,
在收到凯赛(太原)生物项目预付款后,确认该合同为有效合同,现予以公告。
能力。在国家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以及能耗双控(以下简称“双碳双控”)背景下,该
合同的签订对公司未来的压缩机产品和业务发展有积极意义。该合同中约定由金通灵
总承包建设的项目包含了汽轮机拖动压缩机系统、压缩机节能型热交换系统、热回收
溴化锂制冷系统等三大高效节能系统。截止本公告日,该合同是公司承接的压缩机产
品业务中金额最大、压缩空气气量最大的大型集中式压缩空气站集成项目合同。
  一、合同签署概况
  公司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赛生物”,股票代码:688065)
旗下的控股子公司凯赛(太原)生物于2021年9月9日在山西省综改示范区阳曲产业园
区就凯赛(太原)生物“新建大型集中式压缩空气站项目”签订了《建设工程总承包
合同》(合同编号:PT2220-70SB2019-003),签约合同总额为人民币30,900.00万元
(含税),该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约定价格为“不含税价+增值税”。不含税价格不
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的总额
作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9900MA0LBYL29W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阳曲园区锦绣大街小微企业园综合办公楼3层309室-2
  法定代表人:张红光
  注册资本:46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生物技术产品;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棉纺纱加工;销售
新材料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公司经营的货物
或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凯赛(太原)生物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合
同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近三个会计年度也未与凯赛(太原)生物发生过相关业务。
  (三)履约能力分析
  凯赛(太原)生物的控股股东凯赛生物成立于2000年,是国际领先的集合成生物
学与生物制造技术为一体的研发创新型企业。其利用基因改造技术,优化菌群,大幅
度提高菌群的生物转化效率和转化质量,在全球率先实现了生物合成技术的大规模工
业化应用,并取得可观经济效益。其核心产品——生物法长链二元酸系列产品全球市
场份额高达80%以上。“生物基戊二胺”可实现替代进口“己二腈”合成的“己二胺”,
打破国外石油法技术对高档尼龙80多年的垄断。2018年,凯赛生物的生物法长链二元
酸被工信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评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目前已建成山东金乡和
新疆乌苏两个生产基地。2020年10月10日,凯赛生物与山西综改示范区签署项目合作
协议:计划总投资250亿元,分期建设山西合成生物产业生态园区。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凯赛(太原)生物作为凯赛生物的控股子公司,信誉良好,
具有较强的股东背景和资金实力,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街南、盛科北街北、联创大道东、西殿路西。
电拖空压机组的安装、调试和6台3500Nm3/min汽拖空压机组(其中4台一拖三机组)设
计、采购、安装、调试(土建施工由发包人负责)及其配套的所有辅助系统。
收溴化锂制冷系统三大高效节能的系统,同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施
工图设计、竣工图等),设备材料釆购供货、安装、调试、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消
缺、竣工验收、性能试验和最终交付、质保,以及压缩空气站运行及维护的培训、竣
工资料等工程建设期间的全部内容,同时也包括设备、材料的运输、仓储、保管、二
次搬运,施工(包括单体调试,联合调试)。
  (二)合同期限
件,第2-6台汽拖空压机计划于2022年9月30日前竣工移交。
  (三)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定价为人民币叁亿玖佰万元整(小写:¥30,900.00
万元)。
  (四)合同价款的支付
  每期按如下付款方式支付:
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20%作为预付款。
并提供农民工保函,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 30%的货款。
款收据,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15%。
包人提供收款收据,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15%。
月,且承包人完全按照要求提供质保服务及依约履行全部合同义务的,发包人在 7 个
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款项,但如承包人未履行质保义务的,无权要求发包人支付
本条规定的质保金。
     (五)违约责任:对于合同双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四、合同的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日收到发包人相关项目预付款(合同总额的20%)人民币陆
仟壹佰捌拾万元整(小写:¥6,180.00万元)。目前,公司正根据合同约定条款推进
落实相关项目建设工作。
     五、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凯赛(太原)生物签订的压缩机产品经营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面国产化的重大标志,对国内外建设大型集中式压缩空气站有着标杆作用。合同约定
的项目包含了汽轮机拖动压缩机、压缩机节能型热交换、热回收溴化锂制冷等三大高
效节能的系统,在国家推进“双碳双控”的背景下,对公司中长期的发展有着积极影
响。
     本次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存在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
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不
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七、合同的风险提示
致合同无法正常实施或暂停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
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合同的履行情况。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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