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盟新材: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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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龙成凤女
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
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龙成凤为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
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
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
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 中文名称: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 英文名称:Beijing Comens New Materials Co.,Ltd.
  (3)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东流水工业区 14 号
  (4) 股票上市时间:2011 年 4 月 7 日
  (5)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6) 股票简称:高盟新材
  (7) 股票代码:300200
  (8) 法定代表人:王子平
  (9) 董事会秘书:史向前
   (10) 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东流水工业区 14 号
   (11) 邮政编码:102502
   (12) 联系电话:010-69343241
   (13) 传真:010-69343241
   (14) 互联网地址:www.co-mens.com
   (15) 电子信箱:zqb@co-mens.com
   由征集人针对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投票权:
   议案一: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议案二: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议案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 所 披 露 的 《 北 京 高 盟新 材 料股 份 有 限公 司 关于 召 开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龙成凤 女士:彝族,出生于 1970 年 10 月,中国国籍,注册会计师、财务管理副
教授。2004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学位。1992 年 7 月至 1994 年
理学院任讲师、副教授。
   龙成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高盟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讼或仲裁。
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
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三个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
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1 年 11 月 15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 年 11 月 3 日至 11 月 17 日期间(每日上午 9:30-11:30,下
午 13:30-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
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
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
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
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东流水工业区 14 号
  邮政编码:102502
  联系电话:010-69343241
  公司传真:010-6934324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
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
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
确认为有效:
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
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
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
失效;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
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龙成凤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
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报告书》全文、《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
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
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龙成凤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提案                                       表决意见
                  提案名称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
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
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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