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邦股份: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1-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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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6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
会议于2021年11月2日上午10:30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1月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
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惠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
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
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欧礼离
职,王成、沈志文、田从辉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
整。调整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1,250 名减少为 1,246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400 万股减少为 3,395.10 万股。本次调整及调整后
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
                             (以下简称“《业
务办理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
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理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
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外,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
象相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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