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 号文,以下简称“128 号文”)的相关规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永和流体智控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智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决议首次披
露前 20 个交易日内的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128 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进行了
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信息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永和智控股票二级市场股价变动情况
首次信息披露日前第1个交易 首次信息披露日前第21个交易
项目 涨跌幅
日收盘价(2020年3月31日) 日收盘价(2021年3月4日)
本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10.80 12.60 -14.29%
深证成指收盘价(399001.SZ) 13,778.67 14,416.06 -4.42%
WIND工业机械(882427.WI) 3,971.07 4,077.10 -2.60%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9.86%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11.69%
数据来源于 Wind 资讯
上市公司股价在上述期间内波动幅度为-14.29%,剔除同期大盘因素影响后,
涨跌幅度为-9.86%,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涨跌幅影响后,涨跌幅度为-11.69%,
均不超过 20%。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
市公司股价在本次重组相关信息首次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未超过
标准。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永和智控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
未超过 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项目主办人:
马怀先 张金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