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新农: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1-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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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副董事长通过摘牌方式受让子公司深圳市盈华讯方通信技术
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挂牌转让盈华讯方 100%股权,有利于进一步优化
公司战略布局以及整体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本
次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交易价格合理,我们同意关联董事通过摘牌的方式受让本次公开挂牌出
售盈华讯方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卢   锐         徐   勇            王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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