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智控: 永和智控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0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
      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制霸科技(浙江)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制霸科技”)出售浙江永和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即
如本次交易完成后,制霸科技将同步取得浙江永和智控科技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
持有 100%股权的浙江安弘水暖器材有限公司、福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Forland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Ltd.)、YORHE RUS 有限责任公司(永和俄罗斯有限
责任公司)中的全部权益(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根
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涉及的《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相关主体(包括公司,标的公司浙江永和智控科技有
限公司,交易对方制霸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以及上述主体的实际控制人,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及
其经办人员,参与本次资产重组的其他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具体如下: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
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特此说明。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永和智控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