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1-141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1年9月16日发布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23)。
分配方案一致。
未超过两个月。
于转股期 内,公 司股 本总额 存在变 化。截 至2021年11月1 日,公 司总 股本为
根据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利润分派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
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维持每股转增股份数量不变,
相应调整转增股份总额。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除2021年上半年度内使用1,502.12
万元用于股份回购外,以实施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不含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
股,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内,公司股本可能每天均有变化,最终权益分
派后的股本变动情况以股权登记日为准。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9日;
除权除息日:2021年11月10日;
本次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21年11月1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1年11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本次所转增的股份于2021年11月10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
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
(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
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转增数量
股份性质 比例
数量(股) (股) 数量(股) 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 6,380,034.00 5.45 +2,552,014.00 8,932,048.00 5.45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0,782,741.00 94.55 +44,313,096.00 155,095,837.00 94.55
总股本 117,162,775.00 100.00 +46,865,110.00 164,027,885.00 100.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年半年度每股收益为0.2907元。
文意、王玉珍、袁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分别承诺:“所
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
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
应调整)。”
公司控股股东贵阳新天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中承诺:“自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
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公司/本人/本企业名下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
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期间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做除权除息处理)。”
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为18.41元/股,2018年7月4日根据公司2017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10股转增7股后,上述承诺中减持价格调整为不低于10.71元/股(2017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调整的发行价=首次公开发行价-现金红利÷股本变化率,即10.71
元/股=(首次公开发行价18.41元/股-现金红利0.2元/股)÷股本变化率((10股
+7股)÷10股);2019年6月13日根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后,上述
承诺中减持价格调整为不低于10.66元/股(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的发行
价=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的发行价-现金红利,即10.66元/股=2017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调整的发行价10.71元/股-现金红利0.049324元/股);2020年8月13
日根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后,上述承诺中减持价格调整为不低于10.56
元/股(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的发行价=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的
发行价-现金红利,即10.56元/股=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的发行价10.66元
/股-现金红利0.098119元/股);2021年7月13日根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后,上述承诺中减持价格调整为不低于10.44元/股(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的发行价=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的发行价-现金红利,即10.44元/股
=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的发行价10.56元/股-现金红利0.119621元/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故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中减持价格调整不低于7.46元/股(2021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的发行价=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的发行价÷股本变
化率,即7.46元/股=(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的发行价10.44元/股÷股本
变化率((10股+4股)÷10股)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1月1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
公 司 指 定 信息 披 露 媒体 《 上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巨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于同日发布的《关于“新天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42)。
的规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添大道114号
咨询联系人:王光平、王伟
咨询电话:0851-86298482
传真电话:0851-86298482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