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0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6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转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沙钢集团的
《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372021061 号),因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上述立案系对沙钢集团的调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立案
调查期间,沙钢集团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
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以披露于《中 国 证 券 报》、
                               《上海证
券报》、
   《证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沙钢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