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9:15—11:30,下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
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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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
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 2021 年 11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1 年 11 月 3 日刊登于《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其它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需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议案编码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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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
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
附件三),不接受电话登记。
以收到邮戳为准)。
邮政编码:311700。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证券账
户卡办理登记。
(1)联系人:李 文 波、王殷
(2)联系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 268 号
(3)联系电话:0571-64837208、0571-64836953(传真)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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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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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15:00。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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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 表决指示:
备注
议案 同 反 弃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意 对 权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统
一表决
非累积
投票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
担保的议案》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说明:1、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2、审议上述议案时,请对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
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则
视为无效委托。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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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致: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联系人电话 传真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或传真方式(传真:0571-64836953)交回本公司证券部,地址为浙江省淳安县
千岛湖镇康盛路 268 号(邮政编码:311700)。
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
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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