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向全体监
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以现
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斌先
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会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开展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向关联方中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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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进行最高借款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的借款。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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