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软件: 中国软件对外投资暨购买资产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1-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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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36      证券简称:中国软件       公告编号:2021-053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购买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拟参与上海博科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按照每
      股 20.93 元的价格,出资 20,322.354 万元认购博科资讯本次增发的
      增至 13870.9677 万元,公司持有其股 7%的股权,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的实施尚需经过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特别风险提示:存在股东大会审议不通过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公司与上海博科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博科资讯)、博科资讯实际控
制人沈国康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就交易正式签署了《关于上海博科资讯股份有限
公司之增资协议》,公司按照每股 20.93 元的价格,出资 20,322.354 万元认购博
科资讯本次增发的 970.9677 万股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博科资讯注 册资本由
基础上协商确定。博科资讯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17,370.82 万元,即每股 1.35
元,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比的溢价率为 1,450.37%。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关联
交易,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投资上海博科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无关联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表决
通过了本项议案。
    (三)本次交易的实施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
尽职调查。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名称:上海博科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3)注册地: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 376 弄 22 号西五层 A、B1 室
    (4)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海亮大厦
    (5)法定代表人:沈国康
    (6)注册资本:12900 万元(目标公司经其股东大会、董事会依法有效决策
同意,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29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5000 万元,其中,投资方认
缴本次增资后,目标公司注册增加至 13870.9677 万元。)
    (7)主营业务:基于自主研发的 Yigo 低代码开发技术,为客户提供包括企业
资源计划(ERP)、物流供应链(SCM)等管理信息化产品和服务。
    (8)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沈国康,增资前后股权变化如下:
                                       增资前                 增资后

              股   东             所持股份               所持股份
号                                         比例                     比例
                                (万股)               (万股)
                 其他 83 名股东合计            5859.27   45.42%   5859.27   42.24%
     (9)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2018 年、2019 年、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为
     (10)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
它关系。
     (11)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
格)审计,博科资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12月              2021年1-7月
 一、营业收入                     17,038.35                6,052.56
 二、净利润                      -7,710.83               -5,417.44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7月31日
 三、总资产                      22,949.06               17,791.87
 四、净资产                      15,825.56               11,024.43
 五、负债总额                     7,123.49                 6,767.43
     (二)其他当事人情况介绍
     (1)性别:男
     (2)国籍:中国
     (3)最近三年的职业或职务:博科资讯董事长及总经理
     (4)其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业务的基本情况:其控制的核心企业为目标公司
博科资讯,博科资讯基于自主研发的 Yigo 低代码开发技术,为客户提供包括企业
资源计划(ERP)、物流供应链(SCM)等管理信息化产品和服务。
     (5)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
它关系。
     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债权人豁免上市公司债务的情形。
海钰元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汇骄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易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永构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潭立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拉萨康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上海佩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郑朝龙、李晋、詹志远、高捷、吴
淞波、青岛云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枣庄全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天津高瓴智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高瓴智恒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秦扬文、南京高科新浚成长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和南京高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上述目
标公司主要股东合计持有超过目标公司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对外投资及购买资产:公司出资 20,322.354 万元认购博科资讯本 次增发的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
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目标公司博科资讯运营情况良好。
   (二)交易标的为股权的情况
地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等情况详见“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
绍”。
权的主体均已在目标公司本次增资前明确表示放弃行使优先认购权。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经过评估,且参考评估结果定价。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业务资格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市场法,对博科资讯股东
全部权益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博科资讯的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的收益法评估结果为 270,600.00 万元,市场法评估结果为 271,100.00 万元,
本次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论。
 本次资产评估报告分析估算采用的假设条件如下: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
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
 (3)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评估对象处于充分竞争与完善的市场
(区域性的、全国性的或国际性的市场)之中,在该市场中,拟交易双方的市场地
位彼此平等,彼此都有获得足够市场信息的能力、机会和时间;交易双方的交易行
为均是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的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以便于交易双方
对交易标的之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在充分竞争的市场条件
下,交易标的之交换价值受市场机制的制约并由市场行情决定,而并非由个别交易
价格决定。
 (4)公平交易假设,公平交易假设是假定评估对象已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
根据评估对象的交易条件等按公平原则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
其职务。
 (6)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
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评估报告时所采用
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3)假设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
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4)假设被评估单位于年度内均匀获得净现金流。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产品或服务保持目前的市场竞争态势。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先进性保持目前的水平。
 (7)假设被评估单位已签租约合法、有效;已签租约实际履行,不会改变和无
故终止;已租入建筑物和设备的经营状态不会发生重大改变。
  (8)假设被评估单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可正常延续,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
率为 15%。
  (9)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
术检测,在假定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
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10)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评估对象的现场勘查仅限于评估对象的外观和使用
状况,并未对结构等内在质量进行测试,故不能确定其有无内在缺陷。本报告以评
估对象内在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足以维持其正常使用为假设前提。
  收益法评估结果:上海博科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母公司口径)总资
产账面价值为 25,349.18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7,978.37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
账面价值为 17,370.82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270,600.00 万元,增值额
为 253,229.18 万元,增值率为 1,457.79%。
  市场法评估结果:上海博科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母公司口径)总资
产账面价值为 25,349.18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7,978.37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
账面价值为 17,370.82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271,100.00 万元,增值额
为 253,729.18 万元,增值率为 1,460.66%。
  市场法是评估人员依据可比公司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行的调整及测算,但同类上
市公司中的可比公司间仍存在诸如经营策略、管理架构等方面个体差异,对于这部
分个体差异不易与被评估单位进行直接比较并得到准确量化,并且其价值乘数受
股市波动的影响较大,存在与实际企业价值离散程度较大的风险。被评估单位的
Yigo-ERP 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可替代进口主流 ERP 系统。公司各类产品
已在能源、通信、制造、医疗、航空、公安等领域的政企事业单位等得到了较为广
泛的应用,近几年的收入增长幅度在 36%至 90%之间。随着新业务的不断发展,收
入逐渐增加,企业的盈利能力逐渐变好。
  鉴于本次评估目的,交易双方更看重的是被评估企业未来的经营状况和获利能
力,因此收益法更适用于本次评估目的,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更为合理。
     综上所述,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认为采用收益法能更好的反映公
司价值,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相对更具可信性,本次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
论。
  (四)公司董事会在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对交易标的预期未来各年度收益
或现金流量等重要评估依据、计算模型所采用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及评估结
论的合理性发表了意见,认为:行业网信市场规模正快速增加,ERP 替换需求强烈,
评估机构对博科资讯未来各年度收益及现金流的预测反映了在一定前提假设下博
科资讯的经营情况;计算模型所采用的折现率考虑到了行业对比公司资产结构、博
科资讯的业务特点等因素,其市场风险溢价、企业风险系数等参数取值合理,折现
率取值合理;评估结果可以反映博科资讯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是合
理的。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评估的评估机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的综合排名、
历史案例、历史合规性、业务资质等各种因素的综合考量,认为其具备为本项目进
行资产评估出具专业意见的能力。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
人资格,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博科资讯等相关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
收费外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
法、合规;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五)评估增值主要原因为博科资讯正处于持续发展阶段,未来收入及利润均
有上升预期,使企业的未来收益预测结果高于账面净资产,因此评估增值。具体原
因为:一是宏观经济方面,国内经济运行情况良好且国内信息管理软件市场,尤其
是 ERP 市场规模增长良好,为博科资讯的发展提供较大空间;二是国家安全领域,
贸易竞争、技术压制等现象加剧,各个领域急需加快国产脚步,尤其是应用于央企
和大型国企的信息化管理软件需求强烈;三是博科资讯的技术和产品先进优势明
显,该技术和产品已经过包括 12 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和 3 名业内权威组成的专家团
鉴定认可,“博科资讯的 Yigo-ERP 已到达国际先进水平,可以平替进口主流 ERP
系统,并为国内企业管理软件探索出一条可供借鉴的软件工程自动化的发展路径,
推动了我国企业 ERP 应用的互联网化和一体化升级”;四是博科资讯的相关产品
已在部分央企和大型国企应用,已逐渐成为大型央企及国企在信息系统建设中的
可信赖选择。
   评估结果的推算过程如下:
   营业收入预测:在综合分析目前国际贸易竞争、国内宏观经济、行业市场情
况的基础上,结合被评估单位的历史经营销售情况、技术竞争优势、在手订单和合
作意向等因素测算未来年度的营业收入情况。
   营业成本预测:营业成本主要包括外购劳务、折旧、人工成本、技术服务、
其他费用。对项目外包、项目采购成本的预测主要根据企业历史数据及综合判断分
析后进行测算。对直接人工的预测主要根据人员数量和薪酬水平等历史数据进行
分析后测算。房租、物业费成本支出根据签订的租赁合同,结合历史数据进行分析
后测算。其他费用根据其中的各项明细分析测算。
   销售费用预测:销售费用包括房屋租赁、人工成本、业务招待费、差旅费、
交通费、其他等。企业的销售费用占收入比例为 54%——15.9%,呈现逐渐下降趋
势,根据销售费用的明细项目逐项分析未来的支出情况,预测以后年度的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预测:管理费用内容主要包括人工成本、折旧摊销费、办公差旅费、
咨询费、租金、业务招待费等。企业的管理费用占收入比例为 30%——12%,呈现
逐渐下降的趋势,根据管理费用中的各明细项目逐项分析未来的支出情况,预测以
后年度的费用数据。
   研发费用预测:研发费用内容主要包括人工成本、租赁费、折旧摊销、技术
服务费等。企业的研发费用占收入比例为 43%——15%,研发费用占收入比例数据
呈逐年下降趋势,根据研发费用中的各明细项目逐项分析未来的支出情况,预测以
后年度的费用数据。
   财务费用预测:企业账面没有付息债务。此次只测算利息收入和手续费。
   营业外收入预测:企业营业外收入主要为一些和日常经营无关的其他零星收
入,从谨慎角度考虑,此次不对其进行预测。
   营业外支出预测:营业外支出为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从谨慎角度考
虑,此次不对其进行预测。
  评估报告所使用的模型采用的折现率的确定依据具体如下:
  评估报告的折现率采用加权资金成本 WACC,即期望的总投资收益率,为期望
的股权收益率和所得税调整后的债权收益率的加权平均值。
  在计算总投资回报率时,第一步需要计算,截至评估基准日,股权资金回报率
和利用公开的市场数据计算债权资金回报率。第二步,计算加权平均股权回报率和
债权回报率。股权收益率利用资本定价模型确定,计算公式为:Re=Rf+β×MRP
+Rs(其中:Re 为股权收益率;Rf 为无风险收益率;β为企业风险系数;MRP 为市
场风险溢价;Rs 为公司特有风险调整系数),选择国债平均到期收益率 3.96%作为
本次评估的无风险收益率,通过估算可对比的上市公司的 Beta 系数估算被评估单
位的 Beta 系数为 0.7650,以沪深 300 指数成分股后复权交易收盘价作为基础数据
测算市场风险溢价为 7.25%,采用风险加和法来确定企业特有风险折现率为 1.77%,
从而计算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成本 Re 为 11.27%;根据 1 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85%为基础作为本次评估的债权收益率,
最终确定被评估单位的加权平均收益率为 11.26%,即为评估报告采用的折现率。
  (六)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公司聘请符合国资管理规定的评估公司——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博科资讯进行评估,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
值为 27.06 亿元(即每股 20.98 元)(博科资讯上一轮融资发生在 2019 年 10 月,
投后估值为 18.32 亿元,即每股 14.20 元),博科资讯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面值相比的溢价率为 1,450.37%。成交价格以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交易双方
协商确定。
  博科资讯成立于 1998 年,长期致力于大型信息管理软件的研发和销售,经过
能够对标国际先进水平 ERP 厂商产品功能和性能的 Yigo-ERP 产品,契合网信项目
对自主安全的发展节点,且技术和产品已经过包括多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内专家
进行鉴定,在重点行业解决方案已有案例,运行效果良好,在大型信息管理软件的
替换领域具有明显的行业先发优势。其自主先进的 Yigo 技术体系将软件开发过程
简化为“建模-验证”,具备开发业务逻辑复杂的特大型核心信息管理软件的能力
有效的解决了系统研发人才需求难、代码出错率高、代码修正周期长等问题。基于
Yigo 技术体系研发的 Yigo-ERP 产品在产品功能和性能方面已达到国际先进厂商
水平,有力的推动我国 ERP 应用的互联网化与一体化升级,Yigo 技术体系和 Yigo-
ERP 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本次交易价格是经各方协商确定,且不高于经国资备案资产评估值。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要内容
  投资方: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2043722T,主要营业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
院南路55号中软大厦A座;
  目标公司:上海博科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
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242700N,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
区延安西路376弄22号西五层A、B1 室;
  实际控制人:沈国康,男,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中瑞评报字[2021]第001019号《中国软件与技术服 务股份有
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评估报告》所记载的目标公司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
日)的资产价值为基础,以20322.354万元(每股20.93元)投资总额认购目标公司
的新增注册资本970.9677万元(占第2.1条项下投资方增资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
额13870.9677万元的7%,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5000万元后全体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6.4731%)。其中人民币970.9677万 元投 资款 列入 目标 公司 实 收 资 本 、
投资方应在收到实缴出资通知且确认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豁免之日
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协议约定将认购本次增资的款项人民币 20322.354 万元汇入
目标公司指定账户。
持目标公司市场拓展,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将与投资方及其股东的相关技术
和产品进行适配,推动相关技术和产品在投资方深耕行业落地。
  本次增资的条件:
  投资方认购本次增资,或履行本协议项下增资款支付义务,均以下列先决条件
全部满足或被豁免为前提:
  (1)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已依法、根据目标公司当时有效的章程作出有效的股
东大会决议同意本次增资,履行完毕所有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且决策程序和结果
已经经合格公证机构或律师事务所见证为合法合规;
  (2)本次增资前,目标公司已经根据其实际存续情况办理完毕应当及可以办
理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程序,使其工商登记备案情况与其在交割日的实际存续
情况一致;
  (3)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本协议项下的陈述、承诺和保证均真实、准确、
完整且不存在重大遗漏或误导性,已经履行并遵守本协议项下所有应在交割日和/
或之前完成或遵守的各项约定、承诺和义务;
  (4)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已经签署或同意签署如下所有交易文件,且不存
在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如下交易文件的情况:
  i)本协议;
  ii)本次增资后的目标公司章程;及
  iii)各方认为已经签署或已经同意签署的与本次增资有关的其他任何合同或
协议、目标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的承诺等;
  (5)目标公司及其关联方合法存续、正常延续本次增资前的经营状况,包括
在过渡期内,其业务、经营、管理团队、雇员(包括核心人员)、治理结构、组织
架构、资产、重大债权债务以及财务状况等各方面未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
  (6)目标公司已获得其在交割日以前所经营业务和计划在交割后经营业务所
需的全部批准、许可、备案、执照、资质和类似授权、许可等条件;
  (7)目标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已与目标公司签订并正在履行投资方认可的
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和知识产权协议等,且该等约定及其履行均不
会导致该等人员违反其对原工作单位和其他任何主体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保密
义务和/或其他合同义务、单方承诺;
  (8)目标公司及其关联方已经取得其各自生产经营所使用的全部知识产权的
所有权,如未取得所有权,应当已经就该等知识产权取得合法且必要的许可,且该
等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属纠纷、目标公司和/或其关联方的使用不存在任何障碍或潜
在风险;
  (9)实际控制人、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及其他所有可能拥有优先认购权的主体
均已在目标公司本次增资前明确表示放弃行使优先认购权,或均不存在上述优先
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包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其他权利名称)。
  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应于交割日或之前向投资方提供本协议所列股东大会
决议等文件。
  目标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应确保目标公司在收到投资方根据增资协议约定支付
的增资款后两个月内完成验资、在工商登记机关及上海股权托管登记中心(“托管
机构”)完成目标公司的股份、章程等变更登记和/或备案。目标公司应于完成验
资及在工商登记机关、托管机构的变更登记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投资方提供加盖目
标公司公章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原件供投资方核对)、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登
记事项明细和变更登记证明、托管机构出具的体现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权益
结构的股东名册。
  本协议在如下条件均成就之日生效:
  (1)根据法律法规、各自公司章程规定,投资方和目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决议等全部必要的内部决策机构均同意本次增资及本增资协议的签订和履行;
  (2)本协议经自然人当事人签字、各机构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1)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所作的陈述、保证或承诺被证明为不准确、不真
实、不完整或为虚假陈述、具有误导性等;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承诺或保证事项;
  (3)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或实际控制人对投资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共同及连
带地赔偿投资方已经发生或预计将会发生的全部损失、损害、责任、成本、费用
或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诉讼、仲裁费用和律师费、鉴定费用、评估费用
等,并配合投资方采取合理措施使投资方的权益恢复至违约发生前的状态。
交割日前违法违规或违约等任何原因导致的责任、索赔、损失或相关风险,包括
但不限于交割日前目标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所导致的任何义务、责任,以及目标
公司应承担的税务责任、环境责任、社会保险责任、侵权责任、合同责任等,均
应由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承担。
何形式的处罚和责任、支付义务等不利后果。在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尽最大努
力后仍不能避免处罚、责任或其他支付义务而导致投资方损失时,目标公司、实
际控制人应对投资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投资方有权向目标
公司或实际控制人主张全部赔偿请求权。
  因本协议的有效性、履行、解释、解除、中止、终止等所发生的一切争议,
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一方提出友好协商意见之后十五日内,争议仍未能解决,
争议所涉及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投资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及解决期间,除因涉及争议而无法继续履行的协议内容外,各方
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其他内容。
  (1)各方同意,投资方完成本次增资且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方增资条件未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投资方或投资方和其相关方以合格评估机构出具并经
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所记载的目标公司资产价值为基础,以每股对应的
投资价款不高于人民币20.93元、投资总额不高于人民币23630.646万元的价格认
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129.0323万元。其中人民币1129.0323万元投资款列入
目标公司实收资本、22501.6137万元投资款列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届时,投资
方或投资方和其相关方将与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和目标公司主要股东另行签署
增资补充协议等文件,明确相应增资事宜且该方增资后享有投资方在本协议项下
同等的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赎回权等权利。本条约定不应被
理解为投资方对自身或对其关联方的任何行为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2)本次交易为购买增发股份,增资协议中明确要求本次增资条件包括如下
条款:
  “目标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应确保目标公司在收到投资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支付
的增资款后两个月内完成验资、在工商登记机关及上海股权托管登记中心完成目
标公司的股份、章程等变更登记和/或备案。目标公司应于完成验资及在工商登记
机关、托管机构的变更登记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投资方提供加盖目标公司公章的验
资报告复印件(原件供投资方核对)、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登记事项明细和变
更登记证明、托管机构出具的体现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权益结构的股东名册。”
  对于无法履行上述条款的,交易标的公司及其实控人构成违约,违约责任在增
资协议中有如下约定:“投资方均有权要求目标公司和/或实际控制人对投资方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共同及连带地赔偿投资方已经发生或预
计将会发生的全部损失、损害、责任、成本、费用或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诉
讼、仲裁费用和律师费、鉴定费用、评估费用等,并配合投资方采取合理措施使投
资方的权益恢复至违约发生前的状态”。截止公告日,上市公司未支付款项。
     (3)本次增资协议设立赎回安排及赎回情形如下:
及其关联方(此处不含沈国梁先生、上海易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上海
汇骄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卓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赎回
义务人”)回购投资方所持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
     (1)目标公司控制权变更或发生无实际控制人情形;
     (2)未经投资方事先书面同意,目标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
于主营业务无法继续经营、变更等);
     (3)目标公司自身原因,导致能源领域核心业务系统自动化安全防护示范工
程项目自交割日起半年内无法取得该项目合同所约定的最终验收报告;
     (4)实际控制人、目标公司三分之一以上的核心管理团队人员在交割之日起
四年内离职、退出目标公司核心人员团队、暂停或终止在目标公司实际履行重要职
责等;
     (5)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目标公司核心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互相发
生纠纷或其他主体起诉、提起仲裁申请或申诉,对目标公司正常经营、主营业务或
合格上市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6)目标公司相关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无形资产)涉及权益纠
纷;
     (7)目标公司合格上市出现实质性障碍,或自本协议新签署后5年内未能完成
合格上市;
     (8)目标公司或其关联方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标的额达
目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在三十日内未能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9)目标公司资不抵债、被申请破产或进入重整、停业、解散、清算、注销
等程序;
     (10)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陈述、保证或承诺存在虚假、误导性,或存在
其他实质性违反本协议及本次增资相关其他交易文件的情形;
     (11)下一轮增资扩股的每股价格低于投资方认购本次增资时每股单价的
   (12)其他可能对目标公司实际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标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当立即书面通知投资方,且投资方有权要求本协议第10.1.1
条所列赎回义务人以同等条件优先赎回投资方所持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
在本次增资前还是增资后,投资方的赎回主张均应优先于其他主体。
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同赎回或出售权利、优先购买权、反摊薄权等任何情形。
目标公司章程(2021年11月)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六) 项规定。
   投资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要求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赎回其所持目标公司全部
或部分股份(简称“拟赎回股份”)时,股份赎回价格按投资方要求赎回时拟赎回股
份的市场价格或按如下公式计算的赎回价格(以较高者为准):
   赎回价格=目标公司获得拟赎回股份所支付(和应支付)的投资金额+ 拟赎回
股份对应的目标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时,该项记为0元)+
拟赎回股份自交割日至实际被赎回日的机会收益(按年收益率8%计算)。
   拟赎回股份在赎回时的市场价格由投资方和赎回义务人共同委托的独立评估
机构出具并经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
  五、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关联交易,主要系根据协议约定,交易完成后,公司
取得标的公司一名非独立董事及一名财务副总监(为标的公司高管)的提名权,标
的公司可能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标的公司存在业务上的协同,公司或将代理
销售标的公司的产品,并承接标的公司的产品实施及运维服务。公司与标的公司不
存在同业竞争,收购资产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收购资产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和业务经营需要,推进公司在国产工
业管理软件业务布局、促进复杂信息管理系统的网信发展,为后期推进公司行业网
信项目的布局奠定基础。通过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抓住网信领域的发展机遇,对
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强综合实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公
司做强做大和长远发展。公司与博科资讯不存在同业竞争。此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目标公司已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启动本轮增资扩股安排。目标公司为产品
型公司,虽然业绩近期迎来增长,在投资过程中和投资完成后的实际经营管理中,
可能存在市场推广具有不确定性、项目完成效果不及预期、人才储备不足和核心团
队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跟踪博科资讯现有 ERP 产品市场销售以及市场反馈情况,积极组
织优势资源,与其共同承担项目建设,合力攻关难点问题,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完
善和健全员工的绩效考评和奖惩机制、明确员工晋升空间、改善员工办公环境,提
升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加对工作的满意度,并配合博科资讯对
相关的财务、市场、技术、项目管理等风险因素进行积极应对。
     八、中介机构对本次收购资产交易的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天运(2021)普字第 00821 号《关于上海博科资
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尽调结论为:“根据我们财务尽职调查了解
的情况,经综合分析判断,对于委托人而言,我们认为目标企业具有一定的投资价
值。”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博科资
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之法律意见书》的结论为:“本所律师认为,目标公司依
法设立并合法存续,上述中国软件本次对目标公司增资的方案未违反《民法典》
                                  《公
司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博科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
 (二)《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上海博科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进
行增资扩股涉及的上海博科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
告》
 (三)《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认购上海
博科资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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