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环球: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1-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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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进行了审阅,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会对项目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
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同时公司不存在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时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2.1 亿元(含 2.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独立董事:俞红海、程德俊、殷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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