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 东方明珠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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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东方明珠
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明珠”)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拟聘人员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拟任人员诚实信
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管理和业务理论知识以及丰富的实际工作
经验,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
《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
解除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聘任严莉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蒋耀、沈建光、苏锡嘉、陈清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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