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临 2021-058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于 1999 年 1
月,2013 年 11 月 是 否 曾 从 事 证 券
成立日期 是
转 制 为 特 殊 普 通 服务业务
合伙
执业资质 证书序号:000360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
首席合伙人 姚庚春 合伙人数量 143 人
上 年 末 从 业 人 员 注册会计师 976 人
类别及数量 从业人员 3080 人
注 册 会计 师 人 数
全所注册会计师人数比上年减少 7 名
近一年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中有 5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上年度业务收入 125,019.83 万元 上年末净资产 11,270.63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 112,666.22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38,723.78 万元
年报家数 69 家
与 公 司同 行 业 审 3 家
计家数
上 年 度 上 市 公 司 年报收费总额 10,191.50 万元
年报审计情况 主要行业分布在房地产业、制造业、租
涉及主要行业 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资产均值 167.72 亿
注:上年度为 2020 年度
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状况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 6,140.49 万元 职 业 保 险能 够 覆盖 因 审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计 失 败 导致 的 民事 赔 偿
限额 责任
中兴财光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
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均已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了整改。
(二)项目成员信息
近三年
何时开
何时开 签署或
何时成为 何时开 始为本
项目组成 始从事 复核上
姓名 执业资质 注册会计 始在本 公司提
员 上市公 市公司
师 所执业 供审计
司审计 审计报
服务
告情况
项目合伙 赵丽红 130000230514 2004 年 2008 年 2015 年 2021 年 3家
人
签字注册
潘明波 110102050289 2017 年 2015 年 2018 年 2020 年 1家
会计师
质量控制
强雪静 350100020003 2009 年 2009 年 2017 年 - 5家
复核人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为赵丽红女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
资深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国际特许财务策划师,硕
士研究生。有逾 17 年审计相关业务经验,在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逾 15 年的丰
富经验。
本项目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潘明波先生,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资
质。拥有 8 年大型证券期货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近年来参与过大型央企、
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具备专业胜任能
力。
(2)质量控制复核人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强雪静,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9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上市公司、企业资产重组等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
上市公司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7 年开始负责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 10 余年的
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上述相关人员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
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中兴财光华为公司提供的 2021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190 万
元,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78 万元,两项合计为人民币 268
万元。本次审计费用是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
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受本期审
计范围新增境外子公司影响,本期审计费用与 2020 年度审计费用相比增加了 118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聘任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
解、审议,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且
综合考虑了审计机构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
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告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
要求。公司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
性,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三)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
司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