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科技: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关联股东重整计划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0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编号:临2021-097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和关联股东重整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 年 2 月 10 日,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科技”或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收到海
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或“法院”)《民事裁定书》,海南
高院裁定受理了相关债权人对海航集团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间接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编号:临
   ? 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航科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大新华物流”)、关联股东上海尚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尚融供应链”)被法院裁定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披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关联股东被法院裁定重整的公告》(编号:临
   ? 2021 年 10 月 31 日,海南高院裁定批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
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关联股东《重整计划》事宜公告
如下:
   一、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概述
知》主要内容如下:
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海航集团、海航科技集团、大新华物
流、上海尚融供应链的重整程序,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影响及风险提示
者不执行《重整计划》,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法院有权裁定
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海航集团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破产,届时海航集团、
海航科技集团、大新华物流、上海尚融供应链将被实施破产清算。
公司股份数量 853,712,0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45%。海航科技集团、大新
华物流、上海尚融供应链重整事项,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关联担保金额等财
务指标产生影响。
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稳
定。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 海 证 券 报》、
《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航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