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94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重要股东重整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收到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及其关联方海航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的通知,海航资本、海航集团已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分别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高院”)《民事裁定书》,
海南省高院裁定受理了相关债权人对海航资本、海航集团的重整申请。
下简称“燕山投资”)、上海贝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贝御”)、宁波
梅山保税港区德通顺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德通顺和”)的《通知
函》
。根据《通知函》,法院裁定对燕山投资、上海贝御和宁波德通顺和重整。
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
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2021 年
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公告》,
《重整计划草案》获得表决通过。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2 月 10 日、3 月 16 日、10 月 25 日
在《证券时报》《上 海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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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股东被法院裁定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关于控股股东、
重要股东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现就法院裁定批
准公司控股股东、重要股东《重整计划》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概述
知》主要内容如下:
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
实质合并重整程序,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风险警示
总股本的 28.02%;燕山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309,570,914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5.01%;上海贝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263,591,4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整计划》,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
执行,宣告海航集团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破产,届时海航资本、燕山投资、上海
贝御和宁波德通顺和将被实施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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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
常。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
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上 海 证 券 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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