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光电: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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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9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或“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的通知,会
议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
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
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
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
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前 5 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三、备查文件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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