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传媒: 引力传媒: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0-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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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1-067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
[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
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假设条件
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
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响),并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发行数量为发行数量上限 8,035.89 万股(最终发
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及发行情况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东的净利润为 10,213.8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 2020 年度持平、增长 10%、下降 10%三种情形;
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在测算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
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表公司对 2021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在不同净利润增长率的假设条件下,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
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26,786.29      26,786.29    34,822.18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50,486.30
    假设情形 1:2021 年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8           0.38         0.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8           0.38         0.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万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54       20.35        18.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假设情形 2:2021 年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8        0.42         0.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8        0.42         0.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万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54       22.16        2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假设情形 3:2021 年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下降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8        0.34         0.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8        0.34         0.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万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54       18.50        17.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注:对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在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 2020 年度持平、增长 10%、下降 10%的情
况下,本次发行完成后相比发行前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均有所下降。因此,本次
发行将会摊薄公司的即期回报。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增加。虽
然公司将合理有效使用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但是募投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出现下
降的情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 2021 年度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
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
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
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三个募投项目,分别为兴趣与信任电商综合服务
平台建设项目、CDP 数据中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
  作为一家致力于成为以内容创意与科技创新驱动的数字商业服务公司,引力传媒打
造了从创意、设计、传播策略、媒介分发、产品销售到生意增长的全域营销与全链路的
商业服务体系。自成立以来,公司深耕品牌营销服务并积极开拓社交营销和内容电商等
业务,积累了大量优质且稳定的品牌客户资源和媒体平台资源,通过兴趣与信任电商综
合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自身服务体系,深化与供应链合作伙伴之间
的合作维度,增强服务客户的效率以及洞察消费者需求的能力,结合公司为品牌制定线
上营销方案并直接参与产品销售所积累的成功经验,为公司探索孵化自有品牌奠定坚实
的基础。
   随着数据海量化、多样化、快速化、价值化特征的逐步显现,数据资源逐渐成为现
代商业社会的核心竞争力。掌握数据资源,进行智能化决策,已成为企业脱颖而出的关
键。大数据技术的不断发展,包括电商、营销等各个领域都产生了深刻变革,目前电商
及营销产业链从消费者数字化、营销数字化、产品数字化、渠道数字化到供应链数字化
已经具备良好的数字化基础。通过 CDP 数据中台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整合市场上成熟
的数据平台,以消费者数据为核心,沉淀分散在各业务条线的数据资产,激活数据价值,
实现全域、全链路用户数据运营。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合理性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持续发展,视频时代已经来临,网络短视
频和直播内容产业出现爆发式增长,具有巨大的商业化价值。根据 CNNIC 发布的第 47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统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我国网民规模为
亿,网民使用率高达 62.40%。截至 2020 年 12 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 7.82 亿,
约占网民整体的 80%。
   随着短视频和直播电商的快速普及以及内容产业趋势的发展,内容产业目前也已进
入高速发展期,用户粘性处于较高水平,市场规模持续快速增长。据艾瑞咨询数据显示,
市场规模将超过 4.9 万亿元,未来三年年均复合增速为 58.3%。另外,2020 年直播电商
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渗透率为 3.2%,在网络购物零售市场的渗透率为 10.6%,预计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发挥市场主导
作用,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推动电子商务与生产制造、商贸流通、文化娱
乐等产业的深度融。《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引导国家电子商
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产业园与快递物流园区融合发展。鼓励传统物流园区适应电子商
务和快递业发展需求转型升级、提升仓储、运输、配送、信息等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必要、合理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将有助于公司增强资本实力,完善服务体系,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推动公司发
展,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及合理性分析,详见公司编制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
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引力传媒成立伊始,就始终坚持创意、设计和数据驱动的发展理念,并十分重视科
技创新和内容营销,为客户提供趋势性专业化服务。
  公司作为一家内容创意与科技创新驱动的卓越数字商业公司,基于电商新业态带来
的模式红利和新渠道的流量红利,积极布局抖音及快手电商运营服务等创新业务,优化
升级业务结构,推动公司业绩快速增长。2019 年四季度起,公司依托丰富的客户资源、
媒体合作关系以及在长视频领域积累的内容研发、创意、设计和商业化能力等优势,积
极布局了效果营销、短视频营销和电商综合服务等业务。帮助客户实现销售增长是营销
传播服务的核心价值,引力传媒已经成功跨越品牌、效果、营销传播服务边界,通过短
视频与直播等全新形式,以供应链为核心,依托私域流量矩阵进行全面的消费赋能。
  公司在传统的营销业务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培育了兴趣与信任电商服务业务这一新
的盈利增长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中,兴趣与信任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建成后,公司将提升现有的内容创意、店铺运营及品牌策略等服务能力,同时也具备了
供应链管理、红人运营、客户服务及技术支持等全链条的商业服务能力;CDP 数据中台
建设项目建成后,可以为外部品牌方客户及内部电商平台提供数据分析支持,通过聚合
市场上成熟平台的数据处理能力,实现全域用户营销与运营;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补充
公司开展主营业务所需的流动资金。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公司未来整体
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自身的行业地位,
有利于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拥有一支来自知名互联网和大数据企业的技术团队。公司技术团队一直注重大
数据前瞻性技术的跟踪,在程序化和算法方面有着较深的积累;同时,公司技术团队注
重自身业务领域内科技成果的转化,目前已形成软件著作权近百项。公司技术团队在数
据吸纳整合、数据建模分析、数据挖掘优化、数据管理应用、数据安全防护等方面都可
为本次募投项目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2)技术储备
  公司积累了超过 15 年内容创意服务能力,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最大的内容营销公
司之一。公司具备多行业的创意策略深耕经验,在长视频、短视频、图文等内容的创意、
研发、设计、策略、编导、制作、运营等环节深获客户及媒体认可,同时公司在山东搭
建了视频拍摄基地,拥有独立拍摄影棚和全流程影视制作能力,配备多种场景和各种辅
助设备,具备每月近 5,000 条短视频的创意制作与分发能力,内容创作能力持续快速提
升,逐渐构建完整的电商生态闭环。
  另外,公司有数据分析平台工具开发的经验。公司自主开发了植入广告大数据监测
平台和内容价值预判与分析平台,平台整合了央视索福瑞电视收视率数据、视频网站点
击量数据、豆瓣评价数据等多维度数据,监测范围囊括综艺、电视剧、栏目及电影等主
流内容,并为客户提供内容价值预判与分析服务。另外,公司全资子公司自主开发了“致
效”、“致选”等移动端 DSP、DMP 平台,向市场上推出从移动端媒体投放决策到投放实
施以及最终数据汇总与分析的全套解决方案,多次获得国内新锐技术营销公司的奖项。
  (3)市场储备
  公司先后服务国内外品牌企业近千家,并与多数客户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有近百家企业与公司合作超过 10 年,既包括美的、蒙牛、雅迪等实体经济领军品牌,
还包括阿里、腾讯、拼多多等在内几乎全部头部互联网平台客户,并为完美日记、花西
子、敷尔佳、元气森林、王饱饱、Ubras 等新国货与新消费品牌提供的创新营销服务赢
得业界的高度认可。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
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通过提高运营效率、加强募集资金管
理和募投项目推进力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严格执行分红政策等措施提升公司运行效
率,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提高运营效率,提升公司业绩
  公司将继续专注于现有主营业务,致力于巩固和提升在广告服务领域的核心竞争优
势,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拓宽市场,努力实现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提升,为股东长
期回报提供保障。公司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提升企业管理和运营效率;推进全面预算
管理,优化管理流程,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募投项目推进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充分论证,确信投资
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有利于扩大公司的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优势,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
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同时,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公司已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管理办法》、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
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监督。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
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是基于国家政策、行业背景及公司规划做出的战略发
展举措。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与建设进度,及
时、高效地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工作,力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建成并实现
预期效益。
  (三)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
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地决策,确保独
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
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
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严格执行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完
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
具体条件、比例和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
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并
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非
公开发行涉及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
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
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保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和维护中小
投资者利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况相挂钩;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
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
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
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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