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贝集团: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0-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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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湖北东贝机电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贝集团”或“公司”)的上市保荐机构,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
规规定,已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 月 18 日、2021 年 3 月 11 日至 2021 年
团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 月 18 日、2021 年 3 月 11 日至 2021
年 3 月 13 日、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1 年 8 月 24 日及 2021 年 10 月 12 日对东贝
集团进行了现场检查。参加人员为王雨、宋翔(以下简称“项目组”)。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东贝集团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东贝集
团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了访谈,实施了包括审核、查证、
询问等必要程序,检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
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 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东贝集团 2020 年 12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来的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文件,获取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内部机构设置、内部审
计制度等文件,对三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与董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
沟通。
  核查意见: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东贝集团的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
责,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效
执行,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
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内部审计部
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其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与事实
相符,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能够有效执行。
  (二) 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取得了东贝集团 2020 年 12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来对外公
开披露的文件,对公告文件内容及对应的三会文件、支持性文件等资料进行了核查,
就公告内容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对照。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贝集团上市以来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
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三) 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的
相关凭证,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贝集团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
不存在公司依赖控股股东或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重大情况。
  (四)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东贝集团本次发行未募集资金,故不适用。
  (五)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东贝集团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的管理制度、股东大会审议文
件及信息披露文件,并对相关业务及财务人员等进行了询问确认。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贝集团对关联交易设置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合法
合规,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的,所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定价
基础、方法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
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审批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东贝集团对外公告的定期报告及企业信用报告,并对财务人员
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贝集团自上市以来至现场检查之日,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询问了公司董秘、证券事务代表、财务部门工作
人员,了解了公司截至目前的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内部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以及
对相关人员的访谈,保荐机构认为:东贝集团自上市以来至现场检查之日,不存在
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 经营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向东贝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了解了东贝集团上市以来的经
营情况,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基于行业公开材料
分析了公司所在行业发展情况。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贝集团上市以来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经
营场所正常运转;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未发生重大变化;2021 年以来,由于行
业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公司产品毛利率出现下滑,公司 2021 年 1-9 月营业
利润较 2020 年 1-9 月营业利润下降 87.25%;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七) 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
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东贝集团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东贝集团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及时安排
保荐机构与东贝集团董监高及其他人员的相关访谈,为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提
供便利。会计师、律师等相关中介机构配合情况良好。
  六、 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东贝集团自 2020 年 12 月 25 日以来在公
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
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重大事项,不存在需提
请上市公司注意的重大问题。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 雨       罗仲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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