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 更正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0-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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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4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披
露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1-151),
                              《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
编号:2021-150),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疏忽,部分信息存在笔误,现更正如下:
     一、《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更正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更正如下:
     更正前:上述股东中,深圳市汇通正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是由陈永弟先生及其配偶沈少玲女士共同投资设立,目前深圳市汇通正源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宣告破产。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普通股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更正后:上述股东中,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由陈永弟先生及
其配偶沈少玲女士共同投资设立,目前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宣告
破产。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
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三、其他重要事项”项下“3、关于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兆新能源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拆迁补偿事项”更正如
下:
     更正前:2020 年 11 月 29 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兆新能源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
议案》。……后续因公司与东莞瑞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瑞禾”)
债务纠纷事项,标的资产受限情况未能解除,公司未能根据协议约定完成全部土
地、物业移交手续,已构成违约。
  更正后:2020 年 11 月 29 日、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兆新能源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
议案》。……后续因公司与东莞瑞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瑞禾”)
债务纠纷事项,标的资产受限情况未能解除,公司未能根据协议约定完成全部土
地、物业移交手续,已构成违约。
  二、《监事会决议公告》落款日期更正
  更正前: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九日
  更正后: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除上述内容外,其他披露内容不变。公司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
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
质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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