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预计增加的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交易方自愿、公平
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
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上述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关联
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减持公司所持其他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
我们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次减持事项董事会的审
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授权管理层择机减持部分博创科技股份事
项。
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杨小虎 杨隽萍 钱育新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