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股份: 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0-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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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1-063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撤诉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金额:1,252,588,963.96 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产
       生重要影响。
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粤 01 民初 73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公司与被告广州市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兴公司”)、第三人广
东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公司”)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
案按公司撤回起诉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起诉景兴公司,请求法院确认公司代第三人亿华公
司向被告景兴公司破产管理人所申报债权中金额为 1,252,588,963.96 元的债权
为第三人亿华公司对被告景兴公司的合法债权。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
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编号:2021-029)。截至目前为止,本案未开庭。
   二、诉讼撤诉的基本情况
报对景兴公司破产债权事宜达成一致,亿华公司利益可能因其未申报债权或仅申
报部分债权而受损,因此,公司作为亿华公司股东,为维护亿华公司的合法权益,
以景兴公司为被告提起了该股东代表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公司代亿华公司向被告
景兴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的债权。
  现经公司与景兴公司协商一致,已由亿华公司向景兴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债
权且申报债权金额与公司本次诉讼起诉金额 1,252,588,963.96 元相同。2021 年
  鉴于亿华公司已经自行通过正常的债权申报途径维护自身利益,不会因不申
报债权或仅申报部分债权而导致利益受损,继续推进本次诉讼已无必要。为此,
公司决定撤回本次起诉,后经法院裁定本案按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撤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撤诉对公司的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要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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