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1-10-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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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2021-067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 408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议案
     关于修订《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
     议案 1 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议案 2 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刊登于《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及上网文件。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
      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
      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
      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727    博迈科        2021/11/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办理
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
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
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
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彭莉
联系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 14 号
邮政编码:300457
电话:022-6621 9991
传真:022-6629 9900-6615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关于修订《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
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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