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固集创: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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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49     证券简称:顶固集创      公告编号:2021-135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
划”)、《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激励计划(草案)》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股票的 57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
规则》第 8.4.2 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
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
就。
     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向符合条件的 59 名
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72.70 万股;向符合条件的 57 名激励对象授予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56.7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4.51 元/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7.22 元/股。
     特此公告。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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