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 交易对方关于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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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佛山照明”)拟以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格玛”)100%股权(西格玛持有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79,753,050 股股份)以及广东省广晟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国星光电 52,051,945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本次重组完成后,佛山照明及其全资子公司将合计
持有国星光电 132,819,895 股股份,占国星光电总股本的 21.48%,佛山照明将
成为国星光电的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交易对手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广
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诺人”)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
提供信息承诺如下: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
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始资
料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
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
交易的各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
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承诺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的签章页)
承诺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的签章页)
承诺人: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刘祖勉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的签章页)
承诺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刘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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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佛山照明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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