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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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1-059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事 3 名,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 3 票。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德权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鸿利智汇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
选举。
  经控股股东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并事先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杨
永发先生、王跃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会议对各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逐项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
算。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 原
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上述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候
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件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永发先生简历:男,197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2006 年 1 月至今一直在公司工作,历任 LAMP 生产厂长、国内业务部分中心经
理,采购部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广州分公司总经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杨永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7%。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
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跃飞先生简历:男,1981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2004 年 11 月至今一直在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工程技术中心工程师、课长、副
经理,现任公司项目副经理、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王跃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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