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水海纳
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海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
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深水海纳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
理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更多的回报。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
险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行为。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资
金,来源合法合规。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
行理财产品等。
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
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秉持审慎原则合理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核程序及专项意见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
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且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此事项已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期内滚动使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
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安信证券对深水海纳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樊长江 杨 付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