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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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汉马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经认真
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新增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
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务提供担保,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未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本次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