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康制药: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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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7    证券简称:尔康制药          公告编号:2021-049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现场投票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
知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以书面、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
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
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河南豫兴康制药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帅放文先生、曹再云女士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使用自有资
金 4,400 万元收购帅放文先生持有的河南豫兴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兴
康”、“关联方”)80%股权、曹再云女士持有的豫兴康 2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
后,豫兴康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股权收购有利于减少公司与关联方的日
常关联交易、保障公司资产完整性、避免潜在同业竞争风险,符合公司整体战略
发展的需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收购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帅放文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收购河南豫
兴康制药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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