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简称“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
(上海)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
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文件。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监事会对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的合法
性、本次激励计划的审议程序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了同意的核查
意见。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
议公告》、监事会核查意见等相关文件。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
年 10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2020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共向 44 名激励对象授予 314,955 股限制性股
票。
二、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情况
根据《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计
股本总额 12,000 万股的 0.26%;预留 34,200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2,000 万股的 0.03%,预留部分占本次限制
性股票拟授予总额的 9.80%。”、“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
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
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
予的标准确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