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1-104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以通讯、网络或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全体
监事,并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玉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1 年第三季
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28 日刊登在《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105)。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
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2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中 国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向参股子公司逸盛新材料提供关联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2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中 国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恒
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二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0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