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9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恒为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18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对公司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4,424 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9.07 元/
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为 227,954,505 元。(公告编号:2021-075、2021-076、2021-078)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
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
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
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