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子公司福建星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9%股权
转让项目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子公司福建星榕基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19%股权转让项目是为了遵守协议约定,履行回购义务,本次交易遵循了
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遵循协议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表决时,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交易。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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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东毅 孙 敏 胡继荣
日期: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