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 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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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1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
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785,612,137.04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前三
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2.2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公司总股本 63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38,600,000 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给予股东合理回
报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
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
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投资者对合理回
报的诉求,兼顾了上市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
司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
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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