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宁股份: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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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清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
 以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
 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监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到
 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均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三)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清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提名张清先生、胡召华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为确保公司
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继续按
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
事职责。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监事的选举表决将采取累积
投票制,对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
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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