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防务: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证券之星 2021-10-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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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海防务”)
主要从事船舶与海洋工程业务涵盖船海工程研发设计、工程咨询和工程监理、总
装集成制造等,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技术服务体系,各业务间既相互独立经
营,又协同发展,实现了良性的互动效应。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
津重工”)需采购大量钢板作为原材料,但受需求端持续回暖及供给端减产影响,
今年以来国内钢板价格持续上涨。公司新能源业务自 2021 年 4 月以来开展了焦
炭贸易业务。
  为加强大津重工生产经营的成本管理,为了有效防范新能源业务经营活动中
焦炭价格波动的风险,保证订单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价格波动公司正常经营的
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包括钢材、焦炭等商品的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
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有效控制市场风险,不以逐利为目的进行投机交易,有
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申请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
易所交易的钢材及焦炭期货品种,严禁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二)投资期限
  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有效。
  (三)预计交易数量、投入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钢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合计不
超过 8,000 吨钢材期货套期保值,总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
时点都不超过)800 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对合计不超过
都不超过)800 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小组将根据市场情况分批投入保证金,不会对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的经营资金产生较大影响。
     (四)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今年以来,铁矿石、铜、铝等大宗商品价格快速上涨,国内 6mm 造船板和
尽管近期钢材价格有所回落,但仍保持在 6000 元/吨以上的高位,广大造船企业
承受着巨大成本压力。以钢材为重要原材料的大津重工如能适时开展钢材的套期
保值业务,可有效减少钢板价格波动所带来的成本压力,有利于锁定预期利润、
减少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与此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佳豪沃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金
新能源”)根据经营需需求,于 2021 年 4 月以来开展了焦炭贸易业务,受国际形
势动荡影响,大宗商品价格出现大幅波动,焦炭也波及其中,如沃金新能源合理
利用期货工具,可有效减少焦炭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有利于锁定预期利润
和减少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符合沃金新能源日常经营需要,存在可行性和必要
性。
     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及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能
够有效保障期货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公司将成立期货套期保值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相关业务部门及子公司将成立具体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小组,组织具有良好素质的
专门人员负责期货业务的交易工作。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具备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
金。
  四、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
原材料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对其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
体如下:
  (一)价格波动风险
  当期货行情大幅度波动时,实际引发的价格变动与公司预测判断的价格波动
相背离,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而产生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
造成的风险。
  (三)交易对手违约风险
  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交易对手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
产品订单,造成损失。
  (四)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
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五)政策风险
  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
从而带来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
施如下:
  (一)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及
信息披露、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及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
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二)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原则,且只针对公司经营从事的
相关期货交易品种进行操作,不做投机性、套利性期货交易操作。
  (三)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期货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与此
同时,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四)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
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五)在针对客户锁价进行期货套期保值操作时,对客户的材料锁定数量和
履约能力进行评估。小批量且没有违约风险的,实行一次购入套保合约;而对批
量较大的客户将全面评估其履约付款能力,按一定的风险系数比例由公司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工作小组分批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以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另外,如
果客户在价格出现不利变化时违约,公司还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积极维护自身
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内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
操作风险。
  六、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工具的套期保值功
能,合理规避和防范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利于降
低公司经营风险。
  (二)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将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
准则—套期保值》等相关规定执行。
  七、结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和套利交易为目的,是
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规避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
来的风险,稳定利润水平,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
的经营是有利的。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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