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景生命: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0-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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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1-097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 1 名原激励对象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上述
回购注销议案,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8,000 股限制性股票按激
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回购注销。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同期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95)。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将由 163,922,139 股减少至 163,904,139 股,注册资本由 163,922,139 元减少
至 163,904,139 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
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
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
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幢证券事务部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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