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及《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要求,我们作为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的相关议案,现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
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审议和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本次提名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安旭先生、张琦女士、
Christopher Duncan McKenzie 先生、Richard Moore 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我们同意推举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
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审议和表决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提名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秋菊女士、罗正英女士、王
贺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进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也未曾收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秋菊女士、罗正英女士均已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贺武先生将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
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
我们同意推举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董
事会换届选举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秋菊、叶茂、罗正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