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21-080
债券代码:123126 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齐元玉先生主持,会议采取表决票方式进行了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讨论,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报告期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
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一致
行动人获授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 1%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仕斌先生 23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0.99%,拟授予总经理助
理王健先生 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0.43%。
王健先生为周仕斌先生子女的配偶,为《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20 年修订)
所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周仕斌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王健先生本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
合计 330 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1.42%。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周仕斌先生及王健先生获授股份数量系根据其目前实
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对公司历史经营业绩的贡献以及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重要
程度,按照激励与贡献对等的原则确定,具备合理性。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修订稿)>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
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
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
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
计划前 3-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