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1-065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回购价
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64)。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 202,000 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由 263,653,000 股变更为 263,451,000 股,注册资本由 263,653,000 元减至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
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可向公
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
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假日除外)
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