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1-093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佳先生主持,
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公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要求编制的,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完整地披露了规定应当披露的内容,
不存在虚假陈述的情况。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证
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刊登了《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095)。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